色彩风格

检护民生|摘掉美颜滤镜 还原生鲜本色

【字号:    】        时间:2024-05-08      

  本网讯(通讯员 黄小雨)“原本颜色发白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瞬间变得光鲜亮丽......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市场、超市内使用相当普遍。

  2月26日,荆州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举报称辖区内一些市场、超市内使用“生鲜灯”,在“生鲜灯”的“美容”下,显著美化了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关乎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维护市场秩序,合理规范使用“生鲜灯”,保障老百姓的健康安全。接到线索后,荆州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立刻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前往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调查。

  调查中,发现部分肉类摊位上使用“生鲜灯”,在暖红光的照射下,肉类明显变得增红增亮。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该生鲜灯灯光显色指数均低于80,不符合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及判断力。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使用不合格“生鲜灯”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以各类超市、农贸市场、经营店等肉类及熟食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农贸市场15家、商超24家、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32家,突出整治查处使用“生鲜灯”进行销售不合格肉类、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责令整改经营主体4户,更换“生鲜灯”20余处,引导商家使用符合照明标准的“生鲜灯”,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9日,检察官针对“生鲜灯”违规使用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目前市场上的“生鲜灯”已全部下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古检宣宣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肉类商品时,应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多闻等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别让“生鲜灯”蒙蔽了双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小贴士:显色指数是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显色度越高,显色指数值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还原能力越强,人眼区分物体颜色越轻松。根据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一般超市营业厅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Ra要求不小于80。